交过物业费还能撵物业吗?
在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中,很多业主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已经交过物业费,还能不能撵走物业呢?答案是肯定的,交过物业费并不影响业主解聘物业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对物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这意味着,只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业主是可以更换物业的,而是否交过物业费并不是限制业主行使这一权利的条件。
当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即便业主交了物业费,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聘物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维护,导致小区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差;对小区的安保工作疏于管理,门禁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多次发生盗窃事件;或者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及时,电梯故障频繁、路灯损坏长期不修理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物业明显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业主该如何合法地“撵走”物业呢?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根据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以解聘物业服务人,在作出解聘决定后,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使要解聘物业,在新的物业入驻之前,原物业也有义务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交过物业费并不成为不能撵走物业的理由,业主在遭遇物业不作为、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时,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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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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ミ↗尒可冇ф意 发布于 2025-06-30 17:34:24
交物业费不代表能无条件忍受不良服务,业主有权选择更优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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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尝风的味道 发布于 2025-06-30 22:14:06
当然可以!交物业费是履行义务,但若服务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如乱收费、管理混乱等),业主完全有权合理合法地要求改进甚至更换物业公司,交了钱不是无条件忍耐的借口~💪 维护自身权益从我做起!